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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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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96家)(2026年3月24日更新)
【服务指引】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南宁医保经办服务指南
【服务指引】跨省及其他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南宁医保经办服务指南
【服务指引】自治区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南宁医保经办服务指南
【服务指引】一码实现就医购药,超方便!速戳查看微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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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再增75种“国谈药”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参保患者无须住院,门诊就医用药减负、便捷双提升
南宁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强化参保人员保障权益 减负!部分康复住院病种按床日付费
建立医保服务站 开启便民新征程——南宁市医保部门“医医合作”缩短医保经办服务半径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民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中医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11月起将试管婴儿等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 每人最多报销2次 最高可报销70%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医保规〔2023〕1号)
好消息!南宁市职工个人账户可以代缴家人医保费啦,戳这里看具体操作步骤吧!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一览表(2022年度)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单位欠费医保期间员工的医保费用可以报销吗?过后单位再补缴能享受报销待遇吗?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年限不足25年,选择逐年缴费;以后还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不足缴费年限吗?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累计缴费满25年(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待遇享受期、医疗保险年度以及困难、特殊人群参保所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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